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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泰安公安招聘辅警79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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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(统称辅警)招聘工作有关规定,泰安市公安局委托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等劳务派遣公司,面向社会公开为特巡警支队等单位招聘辅警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职位及计划

计划招聘勤务辅警79人,其中定向退役士兵30人。

二、辅警身份性质

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,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,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,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,不具备执法资格,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。

三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性别:男性(职位表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
(二)年龄:18-35周岁(1985年6月30日-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,具体要求见附件1)。退役士兵、有爆破、狙击、擒拿格斗、军事五项、无人机应用、防化、多媒体制作等特长的优先。

(三)学历:高中以上。

(四)身心健康,体貌端庄,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,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无色觉异常,无嗅觉迟钝,无纹身,无肢体功能障碍,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.6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应聘:

(一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(二)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、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;

(三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
(四)曾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
(五)曾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
(六)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;

(七)曾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
(八)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
(九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(十)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
四、报名

采取统一时间、现场报名、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。

(一)报名时间:2021年07月19日—08月01日(现场确认时间为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)。

(二)报名地点:泰安市红门路34号院内北一楼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(以招聘公告为准)。

(三)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:

4.现场工作人员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,并当场签写《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3)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如有弄虚作假、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,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。

五、笔试

资格审查通过的,参加笔试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,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、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。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。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。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: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达不到规定比例的,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

六、面试

笔试合格的,参加面试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面试满分为100分,采取问、听、察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、基础法律知识、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、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、应变反应、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。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,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。为保证人员素质,面试成绩将划定及格线,低于及格线的不计入综合成绩。

七、综合成绩

按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面试人员综合成绩,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。综合成绩1年内有效,招聘职位或辅警岗位出现空缺的,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候补体检(不服从安排、自愿放弃的除外)。

八、体能测评

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,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。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:1.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。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(附件4)执行,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、纵跳摸高、10米×4往返跑。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,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,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,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,视为放弃。

九、体检

体能测评合格人员,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: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,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。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,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、卫计委、公安厅《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规定执行。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,体检不合格的,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。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十、政治考核

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,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测、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、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岗位缺额,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递补体检、政治考核人选。

十一、聘用及待遇

经体检、政治考核合格的,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。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2个月,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,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,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,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。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,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。

聘用人员工资薪酬2400-3700元/月(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),根据岗位特点和考核情况据实发放,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等社会保险,缴存住房公积金。为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统一配发辅警服装、食宿免费。

十二、有关说明

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,本公告由泰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1.《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》

2.《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》

3.《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》

4.《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》

泰安市公安局

2021年7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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